旧京时的老人们一提起典当行来,当时又普遍称为“当铺”,是又气又恨,因为典当行的起家就是以压榨穷人为主的,这个行当一度十分繁荣,在全国各地都有,可谓是红极一时。解放后,典当行逐渐消失了,但随着社会的发展,这些陈旧的东西再次死灰复燃,因此我们现在也可以看见不少新式的典当行。那么旧时的典当行又都是什么样子的呢?我们还是一起来听听高叔平老的讲述吧。
解放前,中国各行各业,号称三百六十行,当然这是概括的说法。这其中有四个行业是比较密切地关系到国计民生的,即钱、粮、金、当。钱是钱庄,粮是粮栈,金是金店(原来叫金楼)。金店所经营的金银,是一种准货币,有时行使货币的职能。至于当铺为什么也跻身于四大行业之中呢?因为它资本雄厚,利率有定额,当期有规定,保管负责,信用可靠,是个受到当时政府监督的限制行业。它一面向政府按期纳税,一面又是高利贷的吸血者,因而是个招致怨怼的行业。
典当业,主要经营抵押放款,可以说属于金融行业。早先称为“质肆”、“解库”,后来通称为当铺。它的创始年代已无从稽考,约在唐、宋年间或更早些时候就有类似的行业及名称。北宋张择端所绘《清明上河图》中就有当铺,可见当铺历史之久。
据老辈人的说法,开始是由寺庙里的僧人经营,后来才由商人办理。当铺老式门前有木制栅栏,这纯属自卫,并非如传统所说当铺是由牢狱犯人开设的。听说在清初及其中叶,北京城内当铺竟有三百家之多。
记得50年代,在故宫文华殿有一次展览,展品中有清代嘉庆朝查抄和珅的档案,记载他一人就经营了七十多家当铺,可见当时这个行业之盛。但这一行业的兴隆,并不标志着经济繁荣,更多地倒是反映了经济衰微前回光返照的假象。
那时北京城内的经济,就像《红楼梦》中贾元春省亲以后的贾府一样,“内囊儿渐渐地空上来了”。但是,越是城市人民大众感到生计日艰的时候,越是不能不忍受当铺的压榨。
当铺,就是这样进行高利贷剥削。被剥削者每到告贷无门的窘境,就不得不把衣被等物送进当铺以解腹中饥了。典当业者不管是收月息二分五厘还是月息三分,比起一般商业的利润还是低的,这叫做“明利难取”。因为商业的零售毛利,在正常情况下起码要赚取百分之十以上,而周转期又可以自主选择,不受人为限制。而当铺是一种限制行业,经营方式过于死板,总括说就是“明利难取”。
解放后,这个行业已经消灭了。然而,在旧中国它却东摇西晃地经历了上千年的漫长岁月,仅仅这一点,也构成了它的神秘性。说它神秘是多方面的:牢狱式的大门,一人多高的柜台,长声慢气的营业员,符箓般的当票,还有昆曲韵白式的报帐,快书连珠调式的叫号。一接触到这里的人,使你有天外来客、古墓幽灵之感。
其实这些还都是表面现象,而其真正原因,却来自于这一行当的诸种限制性:利息大小是规定的,期限长短是是规定的,币制本位是规定的;而抵押物品是代为保管的“客货”,对之要负保管责任,不容许霉污损毁及改变性能。在从业者开始学徒时,就要灌输这些基本知识,所以这个行业的从业者,极少半途跳行的。外行人进不来,内行人出不去,形成一直自然隔离的局面。
当铺既是个有钱有物又为人怨恨的行业,因而在从前那混乱的年月里发生过抢当铺的事情。在北京,1900年庚子八国联军进城时,1912年壬子北洋三镇兵变时,所有北京当铺都被哄抢一空。
当铺这个行业,究竟是怎样一回事,不剥掉它那神秘的外衣,很难看得清楚。下面试把这个行业作一番解剖。
北京典当业的沿革
明代中期,北京典当业的经营者多为徽州商人。到明末清初,北京一带,包括直隶省以及奉天的当铺,几乎全部为山西人所经营。但到清代中期,统治者一方面提出“官不与民争利”,禁止官员经商,但又设立由内务府主管的官当铺。这样,和官家(特别是内务府)有千丝万缕联系的金融、珠宝、估农、旧货等行业的商人,逐步建立起北京帮的当铺。到十九世纪末,北京当铺约有二百余家,其中较殷实的总管(即总经理)号称常、刘、高、董、孟五号。这五号有的经营二三十家,有的经营一二十家,经营资本多来源于清廷内务府官员和宫中太监,原来清代中叶统治者有一条规定,不许官员直接经商,叫做“官不与民争利”。所以当时大小官员(内监也是“官”)都不敢公开经营商业和金融业,只能暗中以财东名义出资觅人经营谋取红利或放款谋取利息。
在这种情况下,外官较易放开手脚,而京官特别像内务府官员以及内监等这般“万岁爷”脚底下的官儿们,由于条件特殊,顾虑就多了。但也正由于条件特殊,“特邀天眷”的机缘亦复不少。那时谁能受到这一特殊阶层信任而得到他们做财东的人,便可大发其财。
在庚子洗劫后,北京当铺经过整顿又恢复到二百多家,其中还有山西商人所经营的山西屋子。及至于壬子兵变,刚刚恢复起来的业务又遭到致命打击。经过两次洗劫后,整个行业(包括常、刘、高、董、孟五号)全部破产。继而兴起的是刘、娄、高、王四号。
新兴的刘、高并非原来的刘、高。民国初年,新兴四号都经营十家以上,并把山西屋子挤出了北京。那时北京帮把持了当业商会(后改称当业同业公会),利用官方势力,订出一些措施,限制异己。比如,限定非有原来铺底(即原来开过当铺的房屋)并取得同行业三家铺保者不准开业。
在壬子事变时,当铺架货虽被抢空,但房产仍归当铺总管所有。壬子以后房产落价,又因旧房东大都是清代官吏,多已失业,且又不事生产,为生活所迫,纷纷出卖房产。新发家的当铺总管们,便趁机抢购当铺房产,宁可买来闲置,也不租给别人,也有一部分当铺房产,由当时当业商会所办的保火险组织——思豫堂购买。
因此,直至1930年左右,北京当铺一直控制在72家之数。这72家当铺所拥有的财产,就其放款余额(叫做架本)来说,每户最多可达二十万元,少的三五万元。比较来看,清末虽号称二百多家,但每户最多三五万银两,少的还不足一万银两。所以说,从1912年到1930年近二十年间,是北京典当业鼎盛时期。当铺利率月息三分,即百分之三,赎取时不加复利,当期期限为二十四个月;1929年改为月息二分五厘,即百分之二点五,赎取时不加复利,当期期限为18个月。
1931年九一八事变,关内外货物运输不通,所有估衣皮货行情跌落。满期当货出售价不抵原当本,行内术语叫“卖扣头”,大部分出售价不计利息亏损原本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。同时受国际经济危机影响,各业不振,当铺采取压缩当价、紧缩业务等方法来维持。这样,苟延残喘地维持到1937年七七事变,却无一家倒闭。七七事变后,在日寇统治下的当业已日暮途穷。约在40年代初,一个叫谷内佳作的日本人,以受日本特务机关嘱托名义,联合京、津、唐三市典当业同业公会,提出要求和“满洲国”的日本大兴公司(日本质屋)合流。名为“合流”,实际就是要吃掉。这些保守的当商们性命攸关,当然不干。几经交涉,最后北京、天津两市全体当业联名作出“宁甘倒闭,决不合流”的决定,利用当时日本侵略军忙于“大东亚圣战”不遑他顾之机,顶了回去。唐山方面不知如何解决。
京、津两地日本人放弃合流念头,但以后由日本宪兵队批准日本人、高丽人开设质屋(日本当铺)。这种质屋利息高期限短,大部分月息一成(即十分之一),当期三个月。另一种叫“金融业”(即小押当),月息一成,当期一个月。还有一种卖白面儿(毒品海洛英)的也经营押当票。
后来,在物价高涨下,北京当铺陆续倒闭。当铺倒闭后,一般店伙,大部分经营收买店、委托商行;有的在原当铺开一旁门,一方面给总管看守空房,一方面另报经营收买店,借以维持生计(我就是其中一人)。
1945年8月15日日本侵略者无条件投降,国民党军队进了北京城,当铺总管们好梦初回,以为这回“国军”来了,可以各安其业。部分总管集聚资本复活当业,有些外行人也乘机往里挤,或参加投资,或寻觅内行人组织开业。孰料这次跌得更重,摔得更惨。
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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