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江燕 通讯员 洪波 文/图
俗话说,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,但将租来的车开去典当?这可不是什么“生财之道”。近日,20岁莆田男子刘某某就利用上述手法,两次将租赁车辆在福州典当变现,最终因涉嫌诈骗罪被福州警方刑事拘留。
据介绍,今年1月中旬,刘某某在莆田某车行租赁一部宝马交车后,利用伪造的行驶证、驾驶证,欲将该车抵押给福州仓山区一家典当行骗取资金。本来已与典当行商议好以13万元抵押该车,不想在查验证件时,刘某某的伪造证件被典当行的员工当场识破,员工随即报警。福州市公安局下渡派出所接警后,该所民警迅速赶至现场,将刘某某控制并传唤至所内进行审查。
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指认相关车辆
经审查,警方发现,这不是刘某某第一次作案。去年12月下旬,刘某某便用同样的“伎俩”,从江苏某车行租赁一辆奔驰轿车后,利用伪造的证件将该车抵押给福州的另一家典当行,成功骗取了13万元的抵押款。经统计,刘某某的涉案金额总计达26万余元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指认典当店铺
警方提醒,各位市民在购买二手车时,一定要认真检查车辆手续是否齐全、相关证件是否真实,不要贪图便宜;典当行等也应提高警惕、加强防范,不要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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